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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8-00252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6-15
文号: 灌政办发〔2018〕7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灌南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灌南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环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263”…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突出环境问题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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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

 

灌南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环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263”专项行动要求,有效解决我县各乡镇、园区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把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来抓,解决全县当前突出环境问题。

二、整治目标

61日至71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全力解决各乡镇、各园区突出环境问题,包括畜禽养殖污染、黑臭水体、城乡生活垃圾、噪声污染、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重污染小型企业、燃煤锅炉等方面问题。

三、分组及工作职责

督查一组: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责任人:吴梓进

    长:孙展勤  县安监局副局长    

    员:县安监局郭靖、县环保局李、县交运局李炳海、县市场监管局朱臣  

督查单位:堆沟港镇、田楼镇、三口镇、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

督查二组: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责任人:张金军

    长:孙伯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运管所所长  

    员:县安监局程慧、县环保局张良才、县交运局胡二文、县市场监管局王专  

督查单位: 新安镇、百禄镇、新集镇、农业园区管委会

督查三组:

责任单位:县市场管理局,责任人:汪富昌 

    长:孙益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员:县安监局张会霞、县环保局于洪静、县交运局王中军、县市场监管局祁亚明

督查单位:张店镇、北陈集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督查四组: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责任人:金兵亭

    长:周扬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员:县安监局张腾文、县环保局张传标、县交运局王勇、县市场监管局赵永生  

督查单位: 李集乡、孟兴庄镇、汤沟镇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各责任片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问题,并及时交办各乡镇、园区进行整治;各乡镇政府限期完成督查组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督办组:

责任单位:县督查办、县“263办”,责任人:汪立国、徐建华

工作职责:督查交办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

问责组:

责任单位:县监委、组织部,责任人:于祥华、任红剑

工作职责:对督查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到位的乡镇、园区、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协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局金兵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确保整治成效。

二是形成整治合力。各乡镇、园区和县安监、环保、交运、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力推动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问责追责。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在整治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整治工作滞后的,启动问责程序,坚决追究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